美育是心灵的照亮

  朱光潜说:“生活美学源于生活。当你拥有了什么样的生活,你就活在什么样的美学中。”要真正实现美育,就必须创设一个美的环境,让青少年在美中成长,引导他们体验美、欣赏美、懂得美、创造美。

  在“六一”儿童节前夕,北京大学美学和美育中心和人民出版社组织编写并出版了中小学《美育》读本。这套美育读本以美为核心,让青少年在自然和艺术的世界里,陶铸至真至美的心灵,涵养美的胸襟,从而探求艺术的真谛和人生的意义。

  美育是灵性的教育,不是技能的教育。美育不只是教人知识,更是要教人认识生命的价值,培养他们发现和体验人生意义的智慧,培养他们在审美中超越有限把握整体的能力,培养他们脱俗的精神气质,进而有能力创造新的生活。这既是审美的培育,修养的培育,也是德行的培育。

  审美意识和精神境界的提升总是指向一种喜悦、平静、美好、超脱的精神状态,指向一种超越个体生命的有限存在和有限意义的心灵境界。在这样的心灵境界中,人不再感到孤独,不再感觉被抛弃,生命的短暂和有限不再构成对人的精神的威胁或者重压,因为人寻找到了真正支撑起生命的内在的永恒之光。这一“永恒之光”不是物理意义上的光,而是智慧的心灵之光。它可以照亮一个平凡世界的全部意义。

  2020年10月1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美育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意见》精神,北京大学美学和美育中心和人民出版社组织编写并出版了中小学《美育》读本。这套美育读本由美学家叶朗先生和北京大学教授顾春芳联合主编,邀请了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艺术研究院等十余所高校和学术机构从事人文教育、美育、艺术教育的四十余位专家和学者共同参与撰写。这套中小学《美育》读本的基本宗旨是贯彻落实《意见》的指导思想,弘扬中华美育精神,突出心灵的教育,精神提升的教育,人生境界的教育。

  美育是心灵的照亮,是自我良知的教育,是精神提升的教育,是生命意义的教育,是人生信仰的教育,是心灵的自由和创造的教育,也是给人以希望的教育。美育应该致力于人的精神世界和内心生活的完满,促使我们的感性和精神力量的整体达到尽可能和谐。美育是对人们自身的高尚情操的召唤,是对人的生命力和创造力的召唤。

  所以,实施美育,不仅仅是教学生学会唱歌,学会画画,欣赏音乐,欣赏美术。首先要培养学生的“心灵美”,使青少年具有一颗美好的、善良的、感恩的、爱的心灵,懂得珍惜生命,珍惜美好的事物,懂得帮助他人,懂得爱父母,爱他人,爱祖国山河,爱天地万物。美育最基本的特性在于引导人在超越功利、愉悦自由的精神状态中,认知自我的灵性,塑造完善的人格。唯有美的感悟,才能变换人的心地,变换心地才能变换气格,变换气格才能提升境界。中华美育的核心精神就是在自然和艺术的世界里陶铸至真至美的心灵,涵养美的胸襟,从而探求艺术的真谛和人生的意义。

  中华美育精神把塑造“心灵美”放在首位。美育的内涵,应该超出知识的传授和技能的传授,它的目标是引发心灵的自由和创造,引发心灵的净化和升华,养成和谐的人格和完满的人性。这就是孔子说的“诗可以兴”。“兴”,按照王夫之的阐释,就是生命力和创造力的勃发,就是灵魂的觉醒,就是对人的精神从总体上产生一种感发、激励的升华的作用,使人成为一个有志气、有见识、有作为的心胸宽阔、朝气蓬勃的人,从而上升到豪杰、圣贤的境界。心灵美,精神美,本质上是一种爱,对生命的爱,对人生的爱,对父母师长的爱,对花鸟草木的爱,对祖国山河、人类文化、宇宙万物的爱。

留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