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县事业单位工作需要,充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并报市人社局、市编办核准备案,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2名。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及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本次招聘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县纪委监委的监督下,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资格确认、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2008年、2009年招募的大学生村干部,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洛宁县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且未进入公务员、事业编制的离任大学生村干部,目前仍在基层岗位服务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40周岁以下指1981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具备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对应的同等专科、本科学历报考;2017年起招生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考生自2022年6月14日09:00起至6月17日17:00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6.各职位报名人数与聘用计划比例为2: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报考该职位人员现场写出书面申请后经同意可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不符合条件或不愿意改报的,退还所交费用。
根据各职位聘用计划数,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确认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均进入资格确认。进入资格确认人员名单,将在洛宁县人才网(予以公布。
(2)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拟任职位的匹配性、逻辑思维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情绪稳定性等。
考察合格者,按招聘职位计划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即确定为新聘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实行岗位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