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际知名星空摄影师戴建峰发文表示,自己接到了视觉中国的电话、邮件,对方称其公众号侵权使用了视觉中国173张图片,并要求他赔偿8万多元。然而,这些所谓的“侵权照片”,都是戴建峰自己拍摄的作品,并且戴建峰从未授权过视觉中国贩卖其作品。

事情一出,顿时引发热议。视觉中国回应称,涉事图片是该摄影师授权图片库Stocktrek Images进行销售,Stocktrek Images又将相关图片授权给Getty Images销售。视觉中国作为Getty Images在中国大陆地区的独家合作伙伴,拥有对包括涉事相关图片在内的完整的销售权利。但戴建峰表示,自己已与Stocktrek进行核实,Stocktrek明确告知视觉中国无权销售他的作品,也没有其作品的任何版权。Getty也无权将他的作品再次转授。

这已经不是视觉中国第一次因为版权引发争议了,早在2019年,视觉中国就因为把国旗、国徽、黑洞图片收入自家版权图库中而被人诟病,随后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关站整改。4年之后,这视觉中国特有的“碰瓷式”维权不仅没有偃旗息鼓,甚至还把权“维”到了原作者的头上,实在是有些荒唐。

视觉中国成立于2000年6月,是国内较早把互联网技术应用于版权视觉内容服务的平台型文化科技企业。财报数据显示,2022年,视觉中国通过为有需求的客户提供图片、视频、设计、音乐、字体等素材及相关增值服务,共营收6.96亿元,占其总收入的99.74%。可以说,视觉中国是一家依据我国法律法规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体系而进行盈利的机构。

这样一家公司,本应最了解版权相关的知识和法规,却屡将自己不享有版权的产品据为己有,并要求使用者支付高额的版权费用。用“假版权”维护“真利润”,不仅侵害了内容创作者们的著作权,更是给作品市场带来极为不良影响——消磨了公众维护版权的热情、对内容提供商的信任,也严重影响了许多公共资源的流通与分享,这反而是对作品市场运行规则的破坏。

到目前为止,视觉中国仍然没有对该类事件的多次发生作出明确回应:是因其算法的漏洞,导致著作权判定时出现失误,还是因为想要“浑水摸鱼”,趁公众对于版权界定不熟悉,对使用者进行“牟利”?但不论如何,作为著作权制度的受益者,珍惜、维护版权制度都是视觉中国需要做的事。

加强对各类知识产权的保护、依法维护广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这是必须的。但必须清醒认识到,保护知识产权,其核心是对作者尊重,是对原创激励,而非单纯成为一项有利可图的生意。我们尊重知识产权,不意味着要纵容不合规的经营方式。以保护知识产权之名,而行不合规牟利之实,这样的行为正是对知识产权的曲解和扼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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